國立中央大學客家學院電子報 NCU HAKKA COLLEGE E-PAPER 第223期 2015/02/15 出刊/ 半月刊

 

 

位水源保護區 水社大山採礦惹議

【文╱轉載自客家電視台/徐榮駿 賴冠諭 台北】

 

位於信義、魚池鄉交界的水社大山白石牙礦區,劃設已近半世紀,期間曾兩度辦理開採,最近當地鋪設聯外道路,居民才驚覺可能又將採礦,質疑礦區位於水質水量保護區,也擔心引起土石流,群起抗議,日前經過客家電視台,村民大會節目探討,現在也引起民意代表的關心,立委劉建國,21日邀請環團與居民北上,與相關單位會談,要求撤銷業者採礦權,礦務局回應表示業者開採合法,引起民眾不滿,後來則要求業者3個月內,將開發範圍中位於水質水量保護區的部分刪除。 

南投縣的水社大山白石牙礦區,有採礦業者在民國95年,取得10年採礦權,卻到去年底,才取水保計畫核定,居民與環團、憂業者,在當地的水質水源保護區,開採水晶礦,違法且危及村落安全。 

大林村民:「我們就是不希望,他繼續做開採的動作,因為我們基本上的水資源的來源,都是從那邊過來的,不只影響到我們的水源,還影響到以後,會有土石流的狀況,所以我們是希望他,不要因為商業的利益,危害到我們的居民。」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 謝孟羽:「到底我們各個局處,什麼時候要把相關,你們職權範圍之內,可以撤銷的東西把它撤銷掉,你的處分要不要撤銷,你的礦權要不要撤銷。」 

不過這場由環保團體,當地居民以及官方參與的協調會,卻因為代表礦務局的,副局長陳逸偵,開始時沒有正面答覆,關於撤銷業者礦權的相關問題,數度引發眾人不滿質問,最後才鬆口,已經聯絡業者,建議將開採區域中,包括水質水源保護區的部分刪除。 

經濟部礦務局副局長 陳逸偵:「差不多3個月處理的時間,因為業者他要,去做一些後續的(工作)。」 

礦務局表示,若業者沒有在期限內回覆,將「依法處理」,不過環團與鄉親代表提到所謂依法處理,是否代表撤銷業者採礦相關權限,副局長陳逸偵仍態度保留。  (201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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