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客家學院電子報 NCU HAKKA COLLEGE E-PAPER 第274期 2017/04/01 出刊/ 半月刊

 

 

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法 客家不缺席

【文∕徐汎平∕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客家研究博士生】

 

臺灣是擁有多種語言與多元文化的國家。過去因為政府施行國語政策、貶抑方言的緣故,加上現代化社會向都市文化趨同的傾向,國內固有各種本土語言幾乎皆面臨流失與斷層的危機。進入千禧年之際,隨著政治上的政黨輪替,臺灣本土語言與文化運動,自八零年代以後,再次掀起另一波高潮。而近二十年來,各界對於國家語言平等發展的立法呼聲,也從無間斷。

  二○○三年,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研訂了《語言平等法》草案,本法規範各項國家應行的語言施政作為,包含:平等多元精神、保障國民使用自己語言命名與傳播權利、訂定與推展語言文字、建置國家語言資料庫、提供多語通譯服務……等,鉅細靡遺。然因語言政策不單只是「教育」範疇的事務,因此本法主管機關遂移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續行辦理。

到了二○○七年,文建會以《語言平等法》為基礎,修訂公告了《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隨後卻又再陷沉寂,儘管二○一三年曾送進立法院排審,卻遲無機會審議,即因會期所限,從立法院撤案。

從頭來過!二○一六年,隨著國內第三次政黨輪替,加上社會對於「轉型正義」的期待,文化部在部長鄭麗君上任後,隨即新設國家語言發展科,《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立法聖焰,又再度熊熊燃起!今年三、四月間,全臺北、中、南、東及離島等地,逐週辦理共計6場的國家語言發展法公聽會,希望廣納各界意見,使法案得以修訂得更臻完善。在這6場公聽會之外,因應客家族群的需求,文化部於3月26日加開了新竹場次的公聽會。

  本次公聽會在國立交通大學客家學院舉行,出席人數約有百餘人,計有30人上臺發表意見。其中,本校客家學院羅肇錦教授從多元與平等的角度出發,對法案第八條有關地方通行語規範以及使用母語進行跨學科教學等部分,建議條文修訂及實際執行政策時,須考慮相對弱勢語言,並特別進行人才培育,以避免單一語言優越化,致使產生更多的不平等。

  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系江俊龍教授亦同時以臺灣客家語文學會理事長身分進行發言。江教授表示,為使法案順利推動,建議法案第二條擱置各族群語言名稱爭議,採用較具包容性、彈性且可以涵蓋手語族群的甲案。至於新住民母語是否入法,則認為新住民及其他外國人士使用其母國語言,本國自當予以尊重,無須特別列入本法。而政府的各項施政,須融入「國家語言主流化」的精神,以求全面落實國家語言的平等發展。對於面臨傳承危機或相對弱勢的國家語言,政府也應落實「積極性差別待遇」,採取特別保護措施。

  國家語言公聽會召開的同時,也進行了一場又一場多語社會中,如何在公共領域使用語言的實驗。會場上,司儀以自己的母語(本場次為客語四縣腔)進行簡報和說明,自身時而對與會者提供對譯,臺上也設有手語翻譯員;而手語族群發表時,則有專人為聽人(擁有正常聽覺的人)做翻譯。從中,我們可以預見多語社會中的人們彼此學著尊重、了解的理想國。

  「將客語列做國家語言」是蔡英文女士參選總統時所提出來的政見。我們應該從客家出發,勇於為客家語在國內的定位、保存和發展發聲。我們也應該走出客家,關懷並且學習臺灣這個土地上其他族群的語言,誠如現場一位朋友所言:「把大家的語言變成自己的語言」,實現多語共存共榮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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