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古儀瑩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社會文化研究所研一生)】
影片:返家十萬里
野雁飛行路線:從加拿大一路到南卡羅萊納
心得:
由於生存及生活所需,人類利用自然資源早已成為必要且必須的手段,除為了滿足人類基本所需外,追求享受與生活便利的欲望,使得自然資源被過度利用而損害,直到人類發覺再生資源恢復的速度遠不及其被摧毀的速度,大家才產生無法再任意享受資源的危機意識,生態保育的意識也因此萌芽。
影片中保育官對於動物的管理辦法就是以人類為中心,藉由國家、法律賦予的權利與義務,以人類利益至上的觀念,管理著人對自然的行為,也管理著「自然物」進入人類社會的行為,要求生物必須要遵循人類社會訂定出來的規則,如:為避免發生事故(ex:捲入飛機),依法必須剝奪加拿大雁的飛行能力-剪翅,讓鳥兒無法飛起影響飛安,到底是要人類尊重生物既有的本能和生活方式,還是立一堆法『規範』生物行動的範圍和方法?
一個生物棲息地對人類來說,不過就是多了塊地,但是對那些必須要依賴著這特有的環境才能生存的生物來說,那塊地,無論大小,都是最重要的,對於整個生態平衡來說更是不可或缺,食物鏈、食物網中的任何一種生物都是不可被任意變換,有可能生物滅絕的開始就在於一塊不起眼的地被開墾掉了。
生態與人類具有密切的關係存在,彼此間是相輔相成,生物資源是自然界中具有再生能力的有機資源,其數量可以經由成長及繁衍而增加,也可能因自然死亡或人類的影響而減少。試想,當有一天,這個地球只剩下人類,活在都市叢林間,飲食著各種人造食物(因自然無法生產出),住在都市叢林裡,全副武裝的防毒裝備(因為沒有生物可以幫我們分解物質),地球暖化、環境改變,會是甚麼樣的景象?
人,僅僅只是生態系中的一份子,並非萬物主宰,人定不一定可以勝天,物物相關、相生相剋,人類必須與自然保持和諧的關係。道德的倫理上,應尊重所有生命,在環境倫理理,必須考慮對整個自然的價值和責任,舉例來說:人類社會裡事事講究證據,有證據才能判斷是非對錯,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如果防範環境的破壞要等到環境顯示出徵兆才來採取行動,實際上對生態來說已經太遲且難以挽回了。
如何使越來越多人認同且並實踐使地球永續存在與發展的價值觀,不僅需要社會中很多方面的配合,包括立法體系-制定相關法條及明確的規範、行政體系-執行面、教育體系-從小即讓孩子建立正確的生態觀,最重要的是大家如何將這些價值觀實踐在日常生活。
參考書目:《生態保育》,台北:揚智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3月
王麗娟、謝文豐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