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費標準:每學分五千元,學雜費12,000元。(以教育部核定後為準)。
(二)報名截止日,若報名人數未及招生名額,得不辦理招生考試,報名表件及報名費退還,考生不得有任何異議。
(三)報名人數未達開班條件,無法開班時,錄取生之入學資格自動消失,其所繳費用全數退回,錄取生不得有任何異議。
(四)考生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報考班別。
(五)本班網址:
http://hakka.ncu.edu.tw/Hakkapolitical/web/news.php
註:本資料僅供參考,請以該年度招生簡章及本校教務處公告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