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U HAKKA COLLEGE E-PAPER 第084期 2009/1/05出刊/月刊    

 

 

黃玉振主委出席客家基本法(草案)研討會

強調無「法」根本不行 宣示強力推動立場

【文╱轉載自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司法院謝在全副院長等多位客家研究及相關法律學者專家,12月12日在台大校友會館「客家基本法」(草案)研討會場,針對客委會推動客家基本法的作法表示肯定,並提供許多法律見解及修正意見供客委會參考。行政院客委會黃玉振主委在開場致詞時表示,「徒法不足以自行,但無法根本不行」,所以推動「客家基本法」之立法是現階段的重大業務,希望各界共同來促成。

  黃玉振主委說,今天的基本法草案研討會是一個非常難得而嚴肅的場合,許多人好奇:為什麼要推動客家基本法?然而他必須說明,客家文化在國內處於邊陲的地位,語言傳承也居於弱勢,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成立七年以來,雖然達成了不少政策目標,績效也是有目共睹,但是客家事務未能法制化,導致政務的推動「已到了一個臨界點的瓶頸」!

  黃主委舉他最近視察業務經常搭乘高鐵南北來回奔波的例子表示,車上雖然有華語、閩南語、英語、以及客語錄音的播音,但是突發狀況的臨時播音,客語播音就被排擠了,對客家人非常不公平。像上次台南發生大地震,高鐵上便有各種播音,但獨獨沒有客語。

  他說,該列車上外國人僅有少數幾位就有英語播音,但全台灣有數百萬客家人,列車上至少近百位客家人卻沒辦法聽到客語播音,實在不符合多元族群平等性。未來若是有客家基本法的規範,就能夠解決這一類問題。黃主委認為,為了落實憲法肯定多元文化的意旨,並基於台灣多元族群文化的特質、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與客家族群情感的尊重,應該要制定客家基本法,讓客家事務的推動具備法源依據,能普遍而永續的進行,確立客家未來的發展方向,增進客家族群於公共領域之文化權、語言權、傳播權、歷史詮釋權、參政權、經濟權及公共行政面向之族群平等性、族群文化發展及認同。

  司法院謝在全副院長在致詞時表示,對於客委會推動客家基本法,他身為客家人非常支持並主動提議舉辦這場研討會,從憲法、法律等位階進行討論,希望讓客家基本法的研訂更週延,未來客家事務的推動更順利。

  今日與會的主談人有東華大學財經法副教授石世豪、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教授楊君仁、律師魏錦芳、台北市立教育大學教授邱錦添、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副教授廖義銘;而與談人則有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蕭新煌、前考試委員徐正光、政治大學民族所教授林修澈、律師陳石山、台灣大學國發所所長邱榮舉等人。
與會專家學者對於客家基本法如何落實憲法多元文化價值?是否能實現憲法平等權之精神?如何透過客家基本法,而對傳承客家語言、提振客家產業等課題,達到共存共榮之族群關係?另外,對於中央與地方之間的客家事務的權責分配為何?全國客家行政會議的法律位階為何?在推動上應如何建制?……等等均有諸多精彩的討論,並達成了共同盡力推動客家基本法的初步共識。

資料來源:http://www.hakka.gov.tw/ct.asp?xItem=43308&ctNode=308&mp=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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